繼毒大米、蘇丹紅、三聚氰胺到地溝油,再到現在的“面粉加30%的石灰粉”,食品安全問題有如打不死的蟑螂,席卷個角落。如果不是媒體的曝光,這批加入30%石灰粉的面粉增白劑,必會源源不斷地供應市場。屆時一旦對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危害,后果不堪設想。雖然增白劑之爭未窮息,但防患于未然實屬必要,萬萬不能寄望于“秋后算賬”。
透過“石灰粉事件”,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凸顯監管疲軟。試想,倘若監管力量到位,監管效能較高,執法監督資源充足,還會上演潛伏危機的“石灰粉事件”嗎?為此,不得不反思我國食品安全的監管體系是否健全、完善。
在“石灰粉事件”上,我有幾點看法:一是《食品衛生》等法律、法規已經出現不適應當前實際的情況,有待于完善和強化。二是我國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亟待加強。食品安全的法制化,究其根本是要構建一個合理的,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。三是我國食品安全體系中存在界定難題。比如這次面粉加30%的石灰粉,是否達到食品安全等級,尤須一個標準的答案。
“前事不忘,后事之師”的古訓看來并沒有在食品安全領域發揮多大作用,在老百姓翹首以盼權威說法的急切目光中,食品監管慢半拍的頑癥一直治而不愈。從蘇丹紅、三聚氰胺到地溝油,歷次風波莫不如此。悲哀的是,這次的“石灰事件”事件仍然照例落入窠臼。
我擔憂的是,對“石灰粉事件”慢半拍監管,形同“秋后算賬”。這樣一來,無論是對企業,還是對消費者,其所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了。面粉加30%的石灰粉,每個細節都值得審慎,不能拿消費者的生命開玩笑。對“面粉加30%的石灰粉”會鬧出人命一說,百姓的態度肯定是信其有不信其無。
鑒于“石灰粉事件”的覆蓋面積如此之廣,而消費者維權存在著明顯的法律瓶頸,公眾迫切期待有關部門在確保公眾知情權的前提下,盡快對問題企業進行查處和整治,否則,不僅廣大消費者的健康與安全無法維護,食品監管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也將受到極大的挫傷。“石灰粉事件”經此曝光之后,我們期待盡早聽到監管部門的聲音并有所行動,切勿對“石灰粉事件”寄望于“秋后算賬”。